为确保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统称“两节”)期间公司各项目部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平稳,有效防范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宣安办[2015]43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各项目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两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制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保障措施,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施工现场值班制度。加强建筑工地现场管理,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二、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项目部要根据“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按职责要对工地的各类洞口、临边、基坑等施工部位和施工用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设施按相关规定、标准进行认真检查,尤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进一步认真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及时消除。
加强生活区、作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管理和自查自纠,加强对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生活区用电等火灾引发源的管理和监控,切实做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三、严格“两节”期间值守工作,加强应急管理
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和施工现场24小时值班制度。“两节”期间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能擅自离岗,加强“两节”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项目部要立即制定“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表,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反馈工作信息。
各项目部接到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安排布置,开展检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节前检查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