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改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培训相关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在确保培训质量和实效的前提下,将创新管理方式、改进培训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与参训人员,降低培训成本。
多年来,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培训,为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高工程质量奠定了基础,增强了建设领域相关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了行业技术进步。但是,近期一些地方和企业反映,部分地方存在培训报名难、培训成本高、培训方式单一、培训机构不适应培训需求等问题,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偏离了行业培训工作目的。
为适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需要,切实提高行业培训质量,规范培训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意见》明确: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要求的培训,一律坚持企业自愿培训原则;凡是可以通过网上培训的,不得要求现场培训;凡是企业可以自行组织的培训,不得强制要求到相关社会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同时,不断改进相关的考试考核方式,在保证考试质量的前提下方便考生。
《意见》中,相关培训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前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由目前的社会培训机构集中培训调整为由企业自行组建培训机构培训或自愿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建筑工人职业培训由企业根据培训需求,建立自有培训考核机构,自主开展本企业工人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或自愿委托有关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对执业注册类人员继续教育将大力推行网络教学模式,开发建立执业注册类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争取在2015年底前投入使用,减少集中面授学时要求,降低培训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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